□ 邹统钎 韩全

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以国家力量创建各类国家文化公园的新图景正式拉开帷幕。

一、国家文化公园的定位与建设

国家文化公园作为我国彰显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需要从法律层面明确其公益化的价值取向,遵循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原则,从国家层面提炼与传承国家文化公园的精神文化IP,恢复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记忆,打造华夏儿女的共有精神家园,延续中华文明的千年神韵。在此基础上,可依托互联网平台和新媒体技术进行传统文化与精神的“二次开发”,将其打造成为极具符号化的中国文化资产,使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传承中华精神、传播中国故事的重要平台,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国家文化公园作为一个时空连续、虚实相生的文化生态系统,在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应坚持整体保护、统一管理、规划先行的原则,在保护文化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特色生态产业。

首先,应注重对国家文化公园内现行文化遗产资源的系统整合,制定新的分类标准与保护体系,恢复线性遗产的整体结构与历史风貌,建构以文化资源为主体的整体遗产格局。其次,在关键性历史区域重点开发,挖掘能够构成时代记忆的历史信息,使其成为认识国家历史、重拾过往回忆、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功能区。最后,在此基础上探寻国家文化遗产与周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结合点,使得遗产资源的再利用与其原有功能特征相适应,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二、国家文化公园的管理

一是应在中央政府统筹管理的基础上,构建不同的管理架构,提高政策实施的适应性与有效性。对于那些鲜有人群集聚,多出现于非关键区位的“野”遗产应采用政府主导的集中治理模式。长城作为我国凝固的历史,横跨404个县(市、区)大多分布在荒郊野岭中,长年处于地方遗产保护的边缘区,因而应由中央政府组织构建垂直的管理体系,设立权威部门,统一管理口径,解决资金与技术难题。此模式特别强调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以及国家机构的权威性对文化遗产资源以及周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用“法治”推动“善治”。对于那些人地交互历史悠久,多分布于人口聚集、社会共治意识较高、产权关系复杂的“活”遗产,应采用政府统筹的社会共治模式。大运河作为我国重要的南北水上运输通道,主要分布在我国南北经济发达、历史文化悠久的地区,社区居民的参与保护意识较强。因而应由中央政府从宏观层面把握国家文化公园的发展走向,将规划与业务管理职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和由利益相关主体组成的委员会中,通过“政府权威+社会参与”保障管理效力。该模式侧重强调权力中心的下移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表达,注重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周边社区发展的专业性与有效性。相比较而言,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所覆盖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弱,利益相关者专业水平不高,参与治理的意愿较弱,应在前两种管理模式间探寻平衡,构建具有针对性和弹性的管理机制。

二是建设以政府拨款为主,社会投资为补充的资金保障渠道,实行“一园两制”的双轨制收费机制。现阶段,以非盈利资金为主的资金结构是确保国家文化公园公益属性和保护目标的基础,但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的资金运转模式是难以为继的。国家文化公园具有传承保护、爱国教育、科研实践、娱乐游憩、国际交流等多种文化服务功能。在这几种功能中,保护、教育、科研等功能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而娱乐游憩功能则既可作为社会公益事业,也可作为服务产业进入市场运作。因此,在遗产保护和修复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投入、对外传播等方面应由政府出资,确保国家文化公园历史文化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和保护,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粹能够得到充分继承和弘扬。在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通过特许商业经营的方式与企业合作,引入科技、创意元素适当地发展旅游业,推动公共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相互补充。同时,应实行与之相对应的双轨制价格机制。总体上以公益性为原则,降低关键性历史区域的门票价格,在一些产权关系复杂的或私营的区域,如娱乐中心、人造景观等,采用市场定价的方式。

三是革新线性文化遗产保护思路,构建跨边界的协同治理机制。中华文明绵延了数千年,蕴藏着丰富的线形文化遗产,除长城、大运河、长征三大国家文化公园以外,茶马古道、丝绸之路更是跨越了行政区甚至是国家的治辖边界。但目前,我国针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仅覆盖了单体文化遗产、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面,缺少区域化国家遗产的保护架构。因此,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应突破传统的针对历史文化单体或群落的要素保护思维模式,将国家文化遗产和周边环境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进行整体性保护。美国的遗产廊道(Heritage Corridor)战略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这是一种隶属于美国国家公园体系中的跨区域遗产保护方式。一方面是从法律层面设立“第三部门”,即国家遗产廊道委员会,形成以合作伙伴关系为基础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方式。另一方面是通过公民教育的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社会认同感与资源保护意识,从而避免在行政辖属破碎化的情况下,国家文化公园出现政区化的管理局面。

三、国家文化公园的功能分区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文化遗产在得到一定程度保护的同时,也面临着原真性、完整性受损等问题。万里长城是一座见证了中华民族2000多年灿烂历史的实物丰碑,但受损严重,目前只剩下不足2500公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八达岭长城自上世纪50年代起,就开始遭受乱写乱刻的破坏。某些景区甚至将原有的长城破坏,在遗迹上用水泥和水泥预制板修建假长城,开设小卖部。这些“现代景观”不仅破坏了建筑本体,还严重破坏了长城周边的历史文化氛围。因此,在把文化遗产和周边环境作为一个文化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的同时,还应依照一定标准对国家文化公园内部的地理区域空间进行划分,针对不同的功能空间构建分级的保护利用管控体制。

首先是核心区(Nucleus),区域内含有最具文化代表性、最能反映国家起源的文化遗产资源,其中既包括保存完好的高质量文化遗产,也包括那些受到威胁的或濒危的文化遗产。在文化核心区内应实行严格的资源保护措施,以保护、修复功能为主,以参观、教育功能为辅,并根据遗产资源的敏感性将其进一步分为一级核心区与二级核心区。在一级核心区内,严禁游客参观与设施建设等活动,保持其历史性与原真性。在二级核心区内只能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提供未经演绎的参观与教育活动,保证国家文化遗产的严肃性。

其次是缓冲区(Inviolate Belt),布局在核心保护区的外围,为文化生态系统中的核心遗产资源提供过渡与分隔的作用。在此区域内应对用地类型和建设活动实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以科研、教育和游览为主要功能。在确保与历史文化景观相协调的前提下,建设纪念馆、博物馆、专题科普场馆等文化服务场所,并利用声光电、VR、AR等高科技体验装置探寻历史和现代的交汇点,使人们能够潜移默化地在国家文化公园的解说与研究中触摸国家历史记忆,延续民族文化根脉。

最后是服务区(Service Zone),位于国家文化公园的外围,集中分布面向社区居民和旅游者的服务配套设施,以娱乐、休闲功能为主。该区域的建设与管理相对宽松,但仍需以展示国家文化公园的核心文化IP为基础,以统一的标准与标识进行规划建设。此外,还可以在该区域内打造具有国家文化公园特色的旅游文创产业园区,将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融入创意产业、文化产业,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周边产业带的发展。

中国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与管理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更是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改革的问题。这不仅需要从法律层面明确其公益化的价值取向,更需要形成对整个文化生态系统进行综合保护的新思路。因此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之路。

(作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